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沪海奖委〔2018〕002号
各有关单位:
为奖励在海洋科学技术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,激发海洋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促进区域海洋经济和海洋事业的科学发展,根据《上海海洋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》(暂行)和《上海海洋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》(暂行)的规定和要求,将开展2018年度上海海洋科学技术奖奖励工作,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奖励范围
奖励范围:在海洋技术开发、海洋公益服务、重大海洋工程、海洋管理与软科学研究中取得突出贡献的优秀项目成果。
二、奖励类别。包括:海洋技术发明奖、海洋科技进步奖。
三、申报对象。在上海及周边区域(包含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所属单位,东海区省、市海洋厅(局)及所属单位)从事海洋科学技术研究,取得重大海洋科学技术成果的自然人和法人。
四、 推荐要求。须由申报对象所在单位(处级及以上单位)或上级主管单位(处级及以上单位)、相关学会、协会、研究会推荐。
五、申报材料要求
1. 填写统一格式的申报书(可通过www.eastsea.gov.cn下载)。申报书填写应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、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,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,但不能涉及技术保密的内容。
2. 申报材料内容。包括:书面申报材料原件1套、复印件3套(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的合订本);申报书及附件电子文档1套(含word、pdf两种格式),通过光盘提交。
3. 请各申报、推荐单位对申报对象材料的真实性认真审核,出具书面意见,并加盖公章。
六、申报时间与材料送交地点
1. 申报材料受理时间:2018年6月26日-9月25日,逾期不再受理。
2. 申报材料受理单位与地点:上海海洋科学技术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(上海市虹口区大名路173号),邮编:200080,邮箱:hykjj@eastsea.gov.cn。联系人:孙芳 ,联系电话: 18930823913。
七、 申报上海海洋科学技术奖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特此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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